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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添加时间:2020-03-30 作者:admin 点击数:
一鸣北京劳务派遣公司简单浅谈一下劳务关系和劳务派遣之间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一般适用合同法相关法律;而“劳务派遣”一般适用劳动法相关法律。这一点其实也是“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最大的区别之一。
(二)劳动者需遵守的规则不同
“劳务关系”下劳动者只需遵守劳务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可;而“劳务派遣”下劳动者除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需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劳动者与接受劳动服务一方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与接受劳动服务一方之间是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接受劳动服务一方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需遵守后者的规章制度,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四)劳动报酬的来源、性质不同
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用工单位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务协议直接支付,属于合同款项;而“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支付,属于工资、薪酬的性质。
(五)劳动报酬的确定方式、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关系”中,劳动报酬由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直接协商沟通后签订劳务协议确定,用工单位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而“劳务派遣”则不同,劳动报酬是由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确定,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六)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务协议到期后,只要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己方义务的,协议终止,双方关系终止,互不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但“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到期的,则应适用有关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未实际提供劳动服务时的待遇不同
劳动者未实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得不到任何劳动报酬;而“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总体来说,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确实可以降低很多用工风险及费用,所以一鸣北京劳务派遣公司提示企业不妨选择劳务派遣形式尝试一下效果。
“劳务关系”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一般适用合同法相关法律;而“劳务派遣”一般适用劳动法相关法律。这一点其实也是“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最大的区别之一。
(二)劳动者需遵守的规则不同
“劳务关系”下劳动者只需遵守劳务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即可;而“劳务派遣”下劳动者除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需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劳动者与接受劳动服务一方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与接受劳动服务一方之间是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接受劳动服务一方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需遵守后者的规章制度,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四)劳动报酬的来源、性质不同
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用工单位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务协议直接支付,属于合同款项;而“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支付,属于工资、薪酬的性质。
(五)劳动报酬的确定方式、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关系”中,劳动报酬由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直接协商沟通后签订劳务协议确定,用工单位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而“劳务派遣”则不同,劳动报酬是由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确定,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六)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务协议到期后,只要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己方义务的,协议终止,双方关系终止,互不承担赔偿或补偿义务;但“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到期的,则应适用有关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未实际提供劳动服务时的待遇不同
劳动者未实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得不到任何劳动报酬;而“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总体来说,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确实可以降低很多用工风险及费用,所以一鸣北京劳务派遣公司提示企业不妨选择劳务派遣形式尝试一下效果。